京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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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剧院京剧团于1960年8月15日在呼和浩特市成立。初期是由中国戏校、北京院团、包头京剧团、东风京剧团部分学员,演员合并组成。1972年、1981年分别招收选送总计102名学员,其中有蒙古族学员8名。至此形成了一支由蒙、满、回、汉等多民族组成的具有较高演出水准的人才队伍。

剧团几十年来先后拥有老中青各专业行当艺术家名人3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71人。在长期艺术实践中,成功地将少数民族艺术元素有机地融汇到京剧表演之中,创作演出了传统及创新剧目百余出。新创剧目代表作《巴林怒火》、《草原小姐妹》、《气壮山河》、《北国情》、《甘泉》等,其中《草原小姐妹》参加了1964年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现代戏观摩大会演出。受到了毛主席、周总理等领导人的接见。进入新世纪以来,《草原母亲》成功地创新了交响京剧版、电影版和舞台版三部曲,是创新京剧表现形式的代表。并获得第三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奖、5个单项奖、中宣部第九届“五个一工程”奖及自治区“五个一工程”特等奖;《大漠昭君》获第五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二等奖”及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

1978年,1984年,1998年,2009年内蒙古京剧团先后出访了美国、香港、罗马尼亚、匈牙利、德国、瑞士、比利时、荷兰、日本、蒙古国等国进行了演出,受到高度赞誉。2005年被文化部评为“省级重点京剧院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