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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决定李莉同志任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党委书记

Time: 2020-06-12 浏览次数:4730次 信息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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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0日,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召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主要负责同志的任职决定。自治区党委决定:李莉同志任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党委书记、院长。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郑东波主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周凯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副处长康秀宣读自治区党委关于李莉同志的任职文件,艺术剧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各处室、中心、团主要负责人参加。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   周凯



   周凯同志介绍了李莉同志的基本情况并强调以下三点: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二是要注重传承和创新相结合,促进我区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三是要加强班子建设,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尤其要吸取刘春良违法案件的教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警钟长鸣。切实消除刘春良案件对全院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   郑东波


   李莉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在履行新的职责过程中,一是要把好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文化文艺工作以及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扩大草原文化和内蒙古文艺的影响力。二是要主动担当。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所有工作的始终,团结引领广大艺术家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弘扬乌兰牧骑精神,不断提升舞台文艺创作水平,促进民族艺术高精尖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要凝心聚力。不断加强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机制,为推动新时代自治区文艺事业、文旅事业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四是要严于律己。时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八项规定,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向组织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党委书记、院长   李莉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临时主持剧院全面工作的李晓秋同志,在发言中对代管期间剧院整体工作表示满意,对剧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抗疫、创排两不误表示肯定,对剧院全体艺术家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对自治区党委关于李莉同志的任职决定坚决拥护并全力支持配合。期待在李莉院长的带领下,内蒙古民族艺术事业再上新台阶。


   郑东波同志在最后的总结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讲政治、顾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文艺路线和文化方针政策,把讲政治贯穿到艺术创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听党话、跟党走、要时时处处以全区文化事业发展大局为重。二是讲团结,聚合力。剧院领导班子要在工作当中切实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的运行规则和决策程序,讲规矩,讲程序,讲政策,不断提升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使命。三是要讲担当,促发展。把创新精神融入文艺创作之中,让各类文艺作品更加精彩纷呈,引人入胜。努力讲好内蒙古故事,传播好优秀的民族文化。四是要讲勤廉,树形象。要严守准则和条例,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知进退,明行止,守纪律,懂规矩,树立好剧院领导班子清正、廉洁、为民的好形象。